关于商品销售合同合集10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商品销售合同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商品销售合同 篇1商品销售合同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利,本着共同发展、平等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经销条款:
1、甲方授权乙方为 ,经销甲方所经销的电器品牌系列产品;
2、产品名称、型号、单价详见发货清单;
3、供货程序:乙方下订货单,经甲方确认后三天内将产品配送到指定点发货。
二、甲乙双方责任条款:
1、甲方应根据市场状况策划产品宣传,广告及促销活动,乙方有义务配合;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经销产品的合法证件,乙方有责任维护甲方产品的声誉,杜绝销售假冒侵权产品;
3、乙方应在所经销区域做好网络分销的发展、监控,并承担责任;
4、乙方必须无条件提供甲方所需的与甲方产品有关的任何销售数据,并做到准时、准确、完整。
三、退换货条款:
1、甲方产品原则上不予退换货,因产品包装或配送出现差错,甲方退换;
2、自进货之日起五日内产品质量问题经甲方确认同意可进行产
品调换,该批产品甲方承担此运输费用,乙方不得自行销毁;
四、解除合同条款:
1、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乙方连续两个月未能完成甲方规定目标之内的需求计划,则 有权终止本合同;
2、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乙方违反甲方价格销售政策,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乙方在合同规定区域以外销售或分销甲方产品,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在本合同执行期,如乙方销售假冒产品及其他造成甲方产品不良影响的,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五、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为正式合同,有效期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行订立附加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出现合同纠纷,双方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可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甲方:乙方:
账号:
年 月 日
商品销售合同 篇2签约时间: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
销货方:____甲方)
购货方:____乙方)
第一条 购销双方协商交易的活动。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必需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卦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确实无法履行合同。并将“合同变卦通知单”寄给对方,操持变卦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甲方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销售的商品。由此而产生的损失,如需变更。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乙方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包括名称;数量;单价;总价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当。乙方自行提货。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规范。保证商品质量。乙方提货时应当验收货物。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范。
第六条 商品包装。乙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平安。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必需牢固。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由乙方自行确定。第七条 商品是否参与承运安全。
第八条 货款结算中。乙方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帐号内,坚持“钱货两清”原则。日内甲方查询到帐的乙方可以前来提取货物。也可以通过直接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
还应支付赔偿金以弥补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第九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缺乏以抵补损失时。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操持变卦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日期: 日期:
商品销售合同 篇3甲方(供应商):
乙方(零售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订购商品
1、商品的名称、条码、数量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表》: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伍拾壹万伍仟伍佰叁拾肆元伍角(小写:515534.5)其他事项:
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
甲方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等有关附随文件,其购买价格有权保密,乙方不得以此拒绝接收相关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适用于确认之日后的新订单。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其他事项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 ……此处隐藏7900个字……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八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 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 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 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
第十一条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
第十二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 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 %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第十七条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 ;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 ;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 ;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 ;
第十八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
第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二十一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 份, 份。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 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